关于开展山东第一医科大学(山东省医学科学院)知识产权登记管理流程(试行)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加强校(院)知识产权管理,规范校(院)知识产权登记行为,根据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(山东省医学科学院)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(校(院)字(2022)32号)的要求,拟开展以专利为代表的知识产权登记管理。
一、知识产权登记范围
职务科技成果中知识产权包括:专利权、商标权、版权(著作权)等。
二、知识产权登记管理流程
(一)专利申请登记
1.国内专利
电子材料:《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》
纸质材料:《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》(复印件)、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知识产权申请知情同意书》(原件)、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知识产权申请信息登记表》(原件)、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专利申请前评估表》(复印件)各一份至成果转化与产业部登记备案。
2.国外专利
(1)按照PCT方式申请
电子材料:《PCT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》、进入国家阶段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
纸质材料:上述电子材料复印件、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知识产权申请知情同意书》(原件)、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知识产权申请信息登记表》(原件)、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专利申请前评估表》(复印件)各一份至成果转化与产业部登记备案。
(2)按照其他国家公约申请
电子材料:进入国家阶段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
纸质材料:上述电子材料复印件、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知识产权申请知情同意书》(原件)、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知识产权申请信息登记表》(原件)、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专利申请前评估表》(复印件)各一份至成果转化与产业部登记备案。
(二)专利授权登记
1.国内专利
电子材料:专利证书
纸质材料:专利证书复印件、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》、办理登记手续官费收据(发票)、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登记表》(附件2)各一份至成果转化与产业部备案后方可至财务部报销。
2.国外专利
电子材料:专利证书
纸质材料:专利证书原件、办理登记手续官费收据(发票)、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登记表》(附件2)各一份至成果转化与产业部登记备案后方可至财务部报销。
(三)专利变化登记
纸质材料:发票、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专利动态变化确认单》(附件3)各一份至成果转化与产业部登记备案后方可至财务部报销。
二、其它知识产权
专利以外的知识产权(包括商标权、著作权)在申请时,需向成果转化与产业部提交纸质版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知识产权申请信息登记表》(附件1);授权后需向成果转化与产业部提交纸质版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登记表》(附件2)。
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:cgzhycyb@sdfmu.edu.cn
纸质材料请提交至:成果转化与产业部(勤笃楼331)
联系人:高德海 于冰
联系电话:0531—59556936,1586660237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