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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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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果转化与产业部(服务地方经济办公室)主要职责

1.负责校(院)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工作的管理,指导和协助附属机构的成果转化工作。

2.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科技产业工作方针政策,做好学科性公司的设立、变更、撤销和管理工作。

3.负责校(院)产教研融合管理工作。

4.负责校(院)地、校企合作管理工作,打造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产学研高地。

5.负责知识产权的申报及转化管理,包括申请、转让、许可、作价入股的审批手续、评估和纠纷处理等工作。

6.负责校(院)大学科技园的筹建工作。

7.负责校(院)科技成果推广、交流与宣传。

8.负责校(院)技术服务项目和资质认证(定)管理工作。

9.负责协调校(院)科技成果转化基金、成果转化机构设立和监管工作。

10.负责校(院)各级成果转化与产业类项目、机构、平台的申报和管理工作。

11.完成上级部门和校(院)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