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:

部门职责

部门职责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部门职责

成果转化与产业部(服务地方经济办公室)主要职责

1.负责校(院)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工作的管理,指导和协助附属机构的成果转化工作。

2.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科技产业工作方针政策,做好学科性公司的设立、变更、撤销和管理工作。

3.负责校(院)产教研融合成果转化及产业类项目、机构的申报、管理工作。

4.负责校(院)地、校企合作管理,负责非学历教育管理工作。

5.负责知识产权申报及转化管理,包括申请、转让、许可、作价入股的审批、评估和纠纷处理等工作。

6.负责校(院)科技成果转化平台(园区)规划建设和指导工作。

7.负责校(院)科技成果推广、交流与宣传工作。

8.负责校(院)技术服务项目和资质认证(定)管理工作。

9.负责协调校(院)科技成果转化基金、成果转化机构设立和监管工作。

10.完成上级部门和校(院)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